送侯十一
《送侯十一》为唐代李白创作的诗。出自《全唐诗》。李白,唐朝,汉族,身高六尺六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四川江油人,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。其诗风豪放飘逸,想象丰富,语言流转自然,音律和谐多变。他善于从民歌、神话中汲取营养素材,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绚烂的色彩,是屈原以来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,与杜甫并称“大李杜”,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又称为“诗仙”。《送侯十一》前两句写了侯嬴的朋友朱亥已为信陵君一锥击杀晋鄙,侯嬴自己仍然作他的隐士。这年头已经没有什么魏公子了,谁会尊敬侯嬴那样的守门人呢?后两句则以此喻已,表示我游梁国和孔子游陈国一样,流落在外,好几天没有吃上热饭菜了。我就把我这柄天下无双的湛卢剑,送给你,再由你托付给值得用它的人。